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为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初步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作者:null发布日期: 2017-08-01
名 称: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为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初步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湘人社函〔2017〕216号通知精神,按照表彰推荐名额及评选推荐的条件,对我市宗教工作表现较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了初步筛选,提出了建议推荐名单。然后根据推荐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要求,进行了再次比较和把关,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标准。在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申报典型材料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推荐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为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初步候选对象,现遵照要求在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民宗委、市纪委信访室、省民宗委人事处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市民宗委0744-8223216;市纪委信访室0744-8222015;省民宗委人事处0731-83082356。
附件:1.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2.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推荐材料
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
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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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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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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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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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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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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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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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
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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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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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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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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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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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
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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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团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团队关系和谐向上、工作机制科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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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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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
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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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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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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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成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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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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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门山寺、普光禅寺、向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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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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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及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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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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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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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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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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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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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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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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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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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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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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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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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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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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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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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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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成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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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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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普光禅寺、覃艾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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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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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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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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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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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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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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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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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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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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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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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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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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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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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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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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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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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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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成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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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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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宗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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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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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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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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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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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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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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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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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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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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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领导□
|
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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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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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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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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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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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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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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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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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全国“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
2、2016年湖南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3、2016年湖南省福彩发行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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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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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尝试委托乡镇宗教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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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集体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签字人: (盖章)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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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签字人: (盖章)
(省级评选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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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立足特殊区情 促进宗教和谐
--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申报宗教工作先进集体材料
(2017年7月30日)
5年来,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立足张家界市核心服务区的特殊区情,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积极引导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使全区宗教工作呈现出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政策法规宣传有力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注重把电视、广播、报刊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校)、宗教政策法规各类学习培训辅导、“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网络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拓展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宗教信众的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据统计,5年来,全区共购置、印发了领导讲话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1万余份(册、幅),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52期,参训人员达17万人次。如2016年,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与西北民族大学及市民宗委联合举办了全市民族干部学习培训班。此外,积极组织全区宗教界参加了全省“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征文活动,基督教徒覃艾淇《从圣经律法看国法》获三等奖。
二、宗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有成效
一是着眼完善机制。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量化考核和网络建设,先后将反非法宗教、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纳入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坚持依法管理。注重推行依法行政,对宗教工作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进行清理规范,依法审批了7期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培训班,认真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宗教领域治乱工作,全区共取缔和纳入管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6处,5年来,全区依法取缔和停止9起境外和其他基督教教职人员违法违规讲课办班,认真开展了宗教抵渗工作。同时,及时应对宗教网络热点事件,先后应对处理《张家界天门寺高薪招聘和尚》、《张家界5A景区设祭天炉向游客售卖高香,最贵699元一支》等网络热点事件。此外,在2015年完成基督教张家界市福音堂堂管委会班子的换届工作基础上,争取领导重视,稳步推进了基督教张家界市福音堂与周边单位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今年7月,市政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区相关单位在进一步细化方案,有望在9月底妥善处理。
三、宗教工作服务社会有特色
坚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结对联系,做到政治上关心、信仰上尊重、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先后有3名宗教界人士推选为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对外宣传交流“窗口”创建活动,倡导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同心同行。先后有天门山寺、普光禅寺、永定城西基督教聚会点向玉梅被评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普光禅寺、教字垭基督教聚会点负责人覃艾淇被评为全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区形成了天门山寺、普光禅寺、基督教张家界市福音堂、永定城西基督教聚会点等对外宣传交流的“窗口”,既宣传了我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展示了我区宗教界对外形象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弘扬了宗教正能量。组织开展宗教慈善活动,5年来,全区宗教界用于扶贫、助学等慈善公益事业资金达164万余元。
四、自身建设有进步
一是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注重班子团结,不断增强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始终严格自律、注重人格修养,把党性与人格结合起来,洁身立德砺品性。5年来,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干部职工保持清廉本色,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先后有15名民政和民族宗教干部得到了提拔和重用。原永定区民宗局局长刘松枝2012被省宗教局和省人社厅评为全省宗教工作先进个人。二是不断开拓进取。5年来,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多次获得省、市有关部门和永定区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救急难工作被评为全国试点单位,2016年荣获湖南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和湖南省福彩发行先进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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