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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3-08-04

名 称:2022年度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215001-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度张家界市民宗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22日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的实施、衔接;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5)负责拟定全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支持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配合实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扶贫开发、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乡庆典活动;管理民族成份鉴别,负责民族统计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负责民族习俗传承与发展的调研及实施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1)指导区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推荐安排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单位,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法制行政审批服务科、文化教育科、经济发展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2个二级机构(市民族古籍研究所、市来张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市民宗局现有在职公务员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

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7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7.57%,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22万元,占3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万元,占3.31%;卫生健康支出23.57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占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6.83万元,完成预算的85.38%,决算数比2022年增加1.22万元,原因是单位原来车老化,机关事务局调配一辆旧越野车,排量大,用油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收到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资金376.32万元。2021年、2022年省民宗委拨付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经费;引进人才费专项经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专项经费;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坚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组织集中收看、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和市委宣讲团成员宣讲的基础上,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向恩明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听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3月15日,组织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2022年省对市州民族宗教工作绩效考核我市为满分。三是形成一批新时代民族宗教理论调研成果。按照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四明白四清楚"大调研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每名班子成员带1-2个相关科室,确定1个调研课题,每月下基层开展1天以上调研。

(二)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助力加快"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是争取落实民族政策惠及面不断扩大。积极汇报争取,2022年5月下发的湘发〔2022〕9号文件明确:"落实好张家界市‘一县两区’参照享受民族地方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张家界市‘一县两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投入力度,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事项外,安排用于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一县两区’的比例不低于35%"。二是争取少数民族项目资金创历史新高。2022年7月13日,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申办考察组来我市进行了实地综合考察,申办2027年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有序推进。2022年8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湘政办函〔2022〕105号),2026年湖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我市举办。湖南省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正在进行选址和设计论证。中国(湖南)民族大团结体验馆建设已与国家民委相关部门对接,形成初步意向。2022年全市争取落实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321万元,占全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总额的17.29%,与我市在全省的占比比去年提高了近3个点,增幅10%,在市直单位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占比23.4%),市民宗局完成率排名第二。三是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力度不断增强。巩固提高1个国家级、4个省级民族乡村示范点建设,新增4家省级少数民族乡村示范点,为每个示范点支持发展资金150万元。申报全市41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进入全省"两民"企业项目库,享受中央财政2.88%贷款贴息政策,在去年21家的基础上增加20家,增幅达100%,全省排第一。

  (三)坚持打造民族工作特色亮点,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一是创建工作标准逐步提升。印发了《张家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张民创办发〔2022〕1号)、《张家界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张民创办发〔2022〕2号)。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政治考察、市委巡察、绩效考核等工作内容。二是创建工作氛围更加浓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全市统一的户外宣传标语(标识)内容,先后投入资金60余万元在高速路口、城区主要交通要道,投放大型广告牌和宣传展示牌。由市民宗局制作的《天下无界》《天下无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系列片发布后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中央电视台和湖南电视台关注。三是创建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廖国豪组织召开了创建工作调度会,多次深入城乡创建示范点进行现场调研;市人大邓剑副主任对全市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市政府陈瑜副市长多次听取创建工作专题汇报,积极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实际困难。市政协欧阳斌主席组织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委员专题调研视察座谈会。7月5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难点问题。9月8日,永定区、慈利县、武陵源中湖乡野鸡铺居委会被授予第十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市累计共有26个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我市力争2023年底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宗教工作新局面。一是宗教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通过举办会议、培训、印送资料、网络送学等方式,组织宗教界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学习,不断拓展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意识不断加强。二是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有力。扎实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以消防、建筑、燃气安全隐患为重点,组织400余名宗教界人士开展消防安全线上"云培训"。三是宗教界自身建设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开展"五进五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举办"崇俭戒奢"专题教育动员会,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行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履职测评,举办3期互联网宗教信息员资格考试,依法规范涉宗教互联网事务管理。推荐5名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1个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五)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机关自身建设能力水平。一是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结合班子换届,按照民族、宗教、综合三条线理顺工作机制,调整优化本级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建立了局班子成员联系区县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请示报告、财务管理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合理分配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平时多沟通、遇事多商量等处理党内关系的若干基本原则,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提醒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逢节必提、逢事必学,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对标高线、远离红线、守住底线。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在纪检组的指导下,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应用和开展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活动。局党组会议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邀请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累计开展廉政谈话70余人次。特别是"三重一大"方面,强化财务管理,在党组的领导下组建"理财3人组",做到"一分钱当作两分钱用,花小钱办大事,不花钱办成事"。三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对接,推动建立张家界市民族地区发展战略咨询平台,得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推荐1名处级干部交流重用,1名科级干部调到市政府办重用,争取1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名额,安排2名年轻干部分别到省民宗委和市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9人次参加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43人次参加市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管理,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1名干部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人均2万元的公用经费难以维持单位正常有序运转,要占用专项资金支付日常公用开支和人员开支,造成公用经费控制率超预算现象。

2.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方面。因账务处理等原因,其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更新、修改、登记,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3.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主要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2.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确实搞好财务管理工作,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3.是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实施并做到手续齐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结合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自评打分。从自评情况来看,自我评价得分87.3分,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15

15

100%

经费控制情况

2021年决算数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5.61

8

6.83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2.94

5

4.88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94

5

4.88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2.67

3

1.95

项目支出:

120.82

75

376.32

   1、业务工作经费

120.82

75

376.32

   2、运行维护经费

 

 


3、市级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




公用经费

118.20

68.68

71.81

   其中:办公费

16.56

37.13

8.71

         水费、电费、差旅费

16.70

14

13.85

         会议费、培训费

5.06

9

6.68

政府采购金额

——

6.9

38.39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375.15

802.18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1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节约办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加强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管理,加强车辆管理。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2 年度)

市级预算部门名称

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5.15

375.15

780.4

10

100%

10

按收入性质分:780.4

按支出性质分:784.96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375.15

其中:基本支出:408.63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376.32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4.23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今年来,全市民族宗教部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决策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巩固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实现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5%、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管理人员满意度达90%,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有效保证各项业务正常运行等目标


 

 1.2022年全市争取落实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321万元,占全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总额的17.29%,与我市在全省的占比比去年提高了近3个点,增幅10%,在市直单位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占比23.4%),市民宗局完成率排名第二。

2.申报全市41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进入全省"两民"企业项目库,享受中央财政2.88%贷款贴息政策,在去年21家的基础上增加20家,增幅达100%,全省排第一。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全市统一的户外宣传标语(标识)内容,先后投入资金60余万元在高速路口、城区主要交通要道,投放大型广告牌和宣传展示牌。

4.98日,永定区、慈利县、武陵源中湖乡野鸡铺居委会被授予第十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市累计共有26个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我市力争2023年底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5.推荐5名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1个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

指标

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

4场次

4

4

 

维护宗教活动场所数量

2

2处

2

2


临聘人员数量

8

7人

2

1.8

3月份考入农村商业银行

开展工会活动次数

4

3次

2

1.5


乡村振兴及三联四建项目经费

30

30万

5

5


开展培训会议次数

3

2次

3

2


驻村队员数量

1

1人

1

1


退休人员

15

16人

5

4


质量

指标

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完成率

100

100%

2

2

 

宗教活动场所维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2

2


乡村振兴及三联四建工作完成率

100

100%

5

2


临聘人员资质达标率

100

100%

2

2


驻村队员到岗率

100

100%

1

1


参会人员到会率

95

95%

2

2

 

工会活动签到率

95

95%

2

2

 

成本

指标

基本支出成本

其中基本支出300.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1.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6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08.6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36.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1.81万元)


5


3

 

 



项目支出成本

项目支出75万元(民族和宗教专项经费40万元,民族宗教综合管理工作经费35万元)。

项目支出376.32万元(民族和宗教专项经费328.55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3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5.36万元,人才发展专项8万元,单位经常性支出4.41万元)

5

1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以争取落实民族地区政策为抓手,全市民族部门向上争取少数民族项目资金3000万元以上,有效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000


3321


10


10

 

 

社会效

益指标

促进少数民族群众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族文化日益繁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100%



95%



5


4

 

 

生态效

益指标

通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等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长期


长期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促使全市民族关系和谐,宗教和顺。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认真落实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贴息等优惠政策,增强群众满意度95%。


95%


95%


10


7

 

 

总分

100

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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